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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专家权威解读三中全会精神之二丨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是指导我国在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决定》中提出的“七个聚焦”改革目标,新华网思客推出“党校专家权威解读三中全会精神”系列,深入探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实质和改革要求。《决定》提出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本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宋雄伟对此进行深度解析。

党校专家权威解读三中全会精神之二丨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1年12月14日,在设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湍口镇迎丰村的一个基层人大换届选举投票站,村民在参加投票,村级监察联络员监票。新华社记者徐昱 摄

  新华网思客: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如何理解新时代背景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

  宋雄伟: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于中国历史实践,提供了一种完全不同于“自由主义民主”的理论逻辑,它内生于中国传统文化,紧扣于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属性,体现在对民主人类共同价值追求过程中,融合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的多种形式。

  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于新的历史方位,为中国共产党因时因势制定政策和策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期待,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相统一,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提供了价值理念和制度安排。

  “全过程”指的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

  新华网思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有何重要意义?

  宋雄伟:现代化不是社会某一个领域的孤立发展过程,而是一个包括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整体变迁过程,其中各个领域之间又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的关系。没有高质量的民主政治,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党校专家权威解读三中全会精神之二丨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德溪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2023年3月21日摄)。新华社照片,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提供

  人民至上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价值遵循。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为我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提供了强大保障,为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提供了坚实支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使全体人民通过各领域民主制度和各层次民主渠道行使国家权力,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使现代化更好回应人民的诉求和需要,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只有高质量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制度支撑和价值引领。

  新华网思客:怎样理解以制度体系有效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

  宋雄伟:以制度体系保障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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